今天接到阿里云来电告知老古有两个网站的备案信息存在“网站下方未显示正确备案编号或编号未指向工信部”问题,要求于2021年02月28日之前对以上备案问题进行整改,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成功,将可能导致网站备案号被取消接入或被注销,影响您的网站正常访问。阿里云后台也收到“阿里云备案信息核查通知”,具体如下图所示:
经了解,老古的网站页脚处一直都悬挂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,这次核查还说有问题主要原因有两点,具体如下:
- 悬挂的备案号是悬挂旧规定的“主体备案号”,而不是新规定的“网站备案号”;
- 只有主站悬挂了备案号,但是子域名站点和MIP页面页脚未悬挂备案号。
备案号悬挂要求
需根据您的备案所在地,选择在网页底部添加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。具体如下:
- 如您的备案地为广东省,请在网站底部悬挂主体备案号(如:粤ICP备****号)。
- 如您的备案地非广东省,请在网站底部悬挂网站备案号(如:桂ICP备****号-1)。
备案号悬挂示例
备案号添加代码示例
//通用代码如下:
<a href="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" target="_blank">您的备案号</a>
//非广东省示例代码如下:
<a href="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" target="_blank">桂ICP备8888****号-1</a>
建议
根据阿里云备案公告《关于网站主页下方标明备案编号的通知(2020年12月28日)》,阿里云近期将对网站备案号悬挂及链接情况进行核查,若核查发现网站存在问题又未及时整改,根据相关规定将面临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整改、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,或应相关监管部门网站将被关闭、备案取消接入、注销网站备案等相应处置。
所以boke112百科强烈建议大家尽快对自己的博客网站(包括PC端、移动端、MIP页面、AMP页面、测试站等)中悬挂的备案号按照以下要求完成自检:
- 非广东省:网站首页底部应悬挂网站备案号(例如:浙ICP备****号-1),不可以悬挂主体备案号(例如:浙ICP备****号)。
- 广东省:网站首页底部应悬挂主体备案号(例如:粤ICP备****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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